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农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场工作。
3、管理农场社会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管理农场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4、指导和管理农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和管理农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6、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和管理农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8、指导农场司法行政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
9、承办农场党委、总局和管理司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务公开形式
黑龙江省宁安农场网站
政务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宁安农场政法楼东楼二楼
科室成员、职务、工作分工及联系电话
科 长: 房 慧,负责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53-7841731
司法助理员:汪建英,协助开展各项工作。联系电话:0453-7841731
行政权力
根据《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法》第六条,农垦、森工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系统的法律援助工作,接受省司法行政的监督、指导。
根据《黑龙江省公证管理条例》第五条,农垦、森工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系统的公证工作,接受省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办事结果
按照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流程,依程序、按时限、办结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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