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宁安农场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次公示信息发布
受黑龙江省宁安农场的委托,我单位承担“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宁安农场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规划区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开始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充分征得您的看法和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宁安农场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宁安农场
(4)建设地点:位于宁安农场场部东南方向,距场部11km的废弃采沙场
(5)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30吨,日处理垃圾渗滤液15立方米,垃圾填埋场总库容2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8年。
(6)建设投资: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宁安农场
联系人:关勇
联系电话:1319939648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451-55199557(及传真)
电子信箱:hks5519550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0-2003)(试行)有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主要思路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前,采取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咨询专家意见、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填写调查表、参加座谈会、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宁安农场
评价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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