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政务公开
一、职责职能
(一)人事科
1. 负责农场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职称管理;
2. 负责农场机关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
3. 负责农场机关干部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
4.负责实施劳动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
5. 负责审批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6. 负责农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关系管理,工资管理和工资调整及上报审批工作。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农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对农场内部各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2. 负责农场及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3. 负责农场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4. 负责农场各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调整、上报审批工作;
5. 负责农场各单位工资、补贴等支付审批,各单位临时用工人员工资的审批,执行******工资标准;
6. 负责企业特殊工种退休、病退及正常退休的上报审批工作;
7. 负责工伤人员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上报审批及发放工作;
8. 协助管局劳动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调整劳动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组织协调企业做好职工安置的政策性调配工作;
9. 负责农场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信访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审核各类企业自建的劳动规章制度、经济责任制度、劳动工作制度、劳动定额制度、管理企业职工奖惩等工作;
10. 接待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突击性、临时性工作。
(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 负责完成管局下达的各项劳动就业工作目标;
2. 负责农场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
3. 负责外来劳动力及各类求职人员的职业介绍及管理工作;
4. 负责失业人员及新成长劳动力的职前、职中和职后培训工作;
5. 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发放等相关就业补贴工作;
6. 负责农业系统劳动人事统计工作;
7. 接待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信访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公开形式
黑龙江省宁安农场网站
三、政务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四、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宁安农场场部机关办公楼
五、科室成员、职务、工作分工及联系电话
高 城,职务:科 长,主持人社科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分工作。联系电话:0453-7841708。
孔秀婷,职务: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主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分工作。联系电话:0453-784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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