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农场计财科政务公开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农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农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农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3.负责农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计和管理工作,掌握项目计划与实施情况,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以及总局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情况;搜集、汇总、整理、提供农场基本统计资料,对农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农场领导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5.组织实施周期性的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调查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农场辖区内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
6.负责农场总体经营状况、资金运行情况的全面综合分析,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会计管理等方针政策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政策;
7.制定并组织实施农场中长期年度财务计划和指标,编制年度农场企业、事业财务预算;组织农场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总体财务分析;审核、汇总、编报、分析企、事业单位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8.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负责农场纳税申报及汇缴工作;
9.负责农场会计、统计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接洽工作;负责会计建账监管工作;负责会计、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报名、保管、发放工作;
10.负责农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农场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的申报及清产核资、资产清查、报废等工作;
11.组织农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法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履约验收;
12.负责节能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总结推广节能先进经验。
13.负责协调农场提出申请上级各项扶贫资金;落实上级扶贫等政策和农场帮扶资金的划拨、管理、监督使用,搞好帮扶项目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对全场贫困项目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
14.完成农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公开形式
黑龙江省宁安农场网站
三、政务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四、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宁安农场场部机关办公楼
五、内部机构及职责
1.计划管理:负责农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报告论证及上报工作;负责项目扩初设计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项目的定期报表及年终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项目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负责组织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现场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助做好项目计划的编写、上报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上报工作。
2.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研讨工作;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项目的定期报表及年报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年终项目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做好各项分析和说明;负责项目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负责项目开发宣传工作,做好稿件的整理、上报、存档等项工作;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与施工现场检查和施工进度汇报工作;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工作;负责与上级农发办沟通,做好迎接项目内业及项目区的现场检查工作。
3.政府采购/招标管理:负责项目招标前的备案申报工作;负责小额办公用品购置年度计划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小额办公用品购置旬报收集、向定点采购供应商询价及向上级政府采购招标中心上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对大中型机械、设备及其他大宗货物的采购招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年度工作总结及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农场小汽车编控的数据收集、整理、编制、检查和上报工作。
4.综合统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做好农场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工作。在确保“数据来源畅通、准确”的前提下,做到统计数据搜集全面、统计数据整理细致、统计不留死角;做好农场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在全面搜集、整理、审核全场统计数据后,按照上级业务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农场微机录入、审核、汇总及数据上报工作;全面做好农场统计资料分析工作,对农场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专项调查,应及时重点做好分析工作;做好农场统计资料发布的管理工作,为农场领导及各单位(部门)提供及时有效地统计咨询服务;提高基层单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其统计执法、守法意识,积极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业务理论知识;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考核力度,完善农场统计人员考核机制,协调统计继续教育、上岗培训等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好农场全国性的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省、总局、管理局布置的专项调查以及农场安排的各项调查任务;整理装订好年内各项统计资料,加强农场统计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阶段统计、专项统计以及年度统计工作总结。
5.主管会计、财务稽核、清欠、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防范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负责农场会计核算管理和指导;稽核检查财务基础工作,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否合规,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农场实际编制年初预算、预计盈亏、企业决算、年度货币资金预算等报表;负责编制企业月报表和申请集中的货币资金;依法清理各类应收款工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收取的非财政收入资金是否进行货币集中管理;负责财务核算软件维护,数据库定期备份工作;负责妥善保管农场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贷款等相关重要财务资料;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和计财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预算会计:按照上级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做好“一上”、“二上”预算编报工作,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分类,合理使用资金;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按照财政部细化预算的要求,自下而上建立了基层、管理局和总局项目库,为理顺预算编制申报程序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按预算及时下拨资金,认真落实部门预算,及时安排资金支出。
7.企业财务: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税务法律法规,负责核算农场各项经营活动及相关事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场内外资金结算、利费收缴,银行存款核算,缴拨款核算、固定资产核算、上下级往来及与家庭农场发生的往来款项等;负责收取的非财政收入资金进行货币集中管理;负责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严格执行刚性预算,坚持按批准的预算用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坚持按照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办理支出;严格把住“报销审核关”,审查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年度预算,是否符合开支标准,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办理政府采购,审查数额较大的支出是否履行“三重一大”程序;编制好财务报表,每月及时上报,做好年终决算报表工作。
8.社区财务: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事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税务法律法规,加强事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建立建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分折、预测、控制和监督;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业务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理及回收,核对上级拨款及内部往来款项。负责固定资产明细核算,折旧的提取及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工作;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财务预算。把好科室经费收支情况关;编制好财务报表,每月及时上报,做好年终决算报表工作。
9.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农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精神及农场相关规定,本着“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的原则,认真审查农场所属国有企业(部门)、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购置情况;认真做好在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农场所属国有企业(部门)、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新增、报废、出租、租赁、转让、捐赠等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对企业合资合作、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对外股权投资、企业清算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告审批制度;做好国有资产报表及分析工作,按时完成国有资产阶段性报表、临时性报表和年度报表,撰写国有资产报表分析;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组织农场所属国有企业(部门)、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项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阶段性工作总结与年度工作总结。
10.基建/农发/一事一议财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按照《会计法》《农垦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农发财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守法,认真执行财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按行业会计制度要求使用专用会计科目,专门设置账套进行核算,专款专用。做到:严格审核原始票据、收集财务资料完整、按行业会计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时记账并结账、按期编制财会报表。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妥善保管账簿、凭证、报表及资料并装订成册。
11.留守企业财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税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负责各项经济业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数据;对出租、封存、调出的固定资产,要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会计手续,要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会同资产监管员及相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建立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转制前购销业务、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做到加强管理并及时清理;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安全工作;配合好各部门工作。
12.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全面工作。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定期和职工核对,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
13.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编制非税收入预算、计划。做好非税收入核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上级要求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实行当日汇缴;做好非税收入报表编报工作;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
14.收付结算中心财务: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收费货币资金(POS机)的收缴(管理)业务;按照收费依据办理各项收缴业务,及时上交货币集中专户;做好收缴业务的日清月结,保证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和银行账面相符。负责全场劳动保险费、有线电视费、水费等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每笔收费都有文件收费依据。杜绝乱收费现象,按责任单位、部门上报农场审核通过的收缴计划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农场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大力宣传收费政策,加大收费力度。积极清理以前年度欠缴费用,及时与责任部门沟通,做好收费服务工作。为辖区缴费人员做好服务。
15.农场总出纳:负责企业财务、社区财务、基建、农发、留守企业等出纳工作: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单位货币资金的收缴业务;负责银行存款、现金收支业务与票据传递;负责人民币现金、外汇现金、有价证券保管;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和各银行账户账面相符;负责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和结算的规定,不向外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严格执行票据法的规定,负责银行票据的领取、使用与保管;负责未达到银行存款结算起点的零星现金支出。
16.会计管理:负责农场财会人员培训、职称申报、继续教育、传达上级通知;管理会计建账监管工作;负责会计人员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保管、发放工作;负责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力度,完善财务人员考核机制。
17.工会财务: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上交经费;及时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中的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妥善保管财务账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账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18.税务会计:负责地税及国税的纳税申报;办理各种发票的申领、使用、网上验旧事宜,严格管理好库存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办理有关免税申请及备案报批手续,编制有关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等有关事项;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财产报损申报工作;负责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装订成册保管,并认真按照税务规定对填写错的发票及时作废处理;办理其他与税务有关的事项。
19.扶贫项目管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各项扶贫资金;协调基层各单位、场直地区、机关各部门,开展定点扶贫,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上级扶贫等政策和农场帮扶资金的划拨、管理、监督使用,搞好帮扶项目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对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上报完成情况。
20.票据管理:加强票据审核验收管理,票据领购实行微机化管理,严格票据验收程序,做到票据定期盘点定期清理核对,定期销毁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往来票据、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及管理局自制编号票据的领取、发放、作废、回收、销毁工作;设置票据领用登记簿,票据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定期对票据进行是否连号、金额是否一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票据领发审核制度,加强各财务会计使用票据规范化意识,对收费票据严格执行领用制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各单位领用的票据全部收回,统计汇总并编制销毁清册上报管理局,待批准后进行销毁。
六、科室成员、职务、分工及联系电话
田广菊,职务:科长,负责计财科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1,传真:0453-7841709。
关 勇,职务:副科长,分管农发、基建财务、综合统计、农场布置的综合业务。负责计划、政府采购、招标、控购、能源、扶贫项目管理。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4。
付育红,职务:计财科科员,分管部门预算、社区财务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会财务、收费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5;0453-7842059。
李孝宁,职务:计财科科员,分管农场财务核算。负责主管会计、清欠、财务稽核、税务会计、记账中心、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务软件系统管理及其他财务重点工作。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3,传真:0453-7841710。
尹奕迪,职务:计财科科员,负责企业财务会计、留守企业会计、货币资金集中管理。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6。
张 莉,职务:计财科科员,负责部门预算、社区财务会计。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5。
孙立峰,职务:计财科科员,负责基建、农发、一事一议、土地整理财务会计;农发项目管理、农场综合业务。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2。
田 莹,职务:计财科科员,负责国资管理、综合统计。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4。
赵继颖,职务:计财科科员,负责企业财务、社区财务、收付结算中心、非税收入、住房公积金、基建、农发、一事一议、土地整理、工会、绿旺蔬菜公司、留守企业等农场总出纳;会计管理、农垦会计史联络员、文件管理。联系电话:0453-7841622-806。
|